1、有关规定要点
(1)定额中已考虑土壤类别、打桩机类别和规格,执行中不换算。
(2)打桩机及其配套施工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应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的类别和规格计算。
(3)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时,钢筋混凝土桩尖另加,定额中活瓣桩尖摊销费应扣除。
(4)打预制混凝土方桩的定额中未计制作费,应另行计算。
(5)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定额中取定C35混凝土,如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时,不作调整。
(6)灌注桩如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砂石级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
(7)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以15cm内为准,厚度超过15cm时应按“混凝土工程”的基础垫层相应项目执行。
2、主要计算规则
(1)打预制混凝土方桩和管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应扣除空心体积;若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柱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料时,则尖另行立项计算。
(2)打孔混凝土和砂石灌注桩:使用活瓣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另加250mm后乘以桩管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使用混凝土预制桩尖时,单打、复打体积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尖)另加250mm乘以桩管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打孔、沉管灌注桩: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实体积以m3计算。
(4)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1》钻孔:按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分别以体积计算。
钻土孔体积=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设计桩截面面积
钻岩石孔体积=孔入岩深度×设计桩截面面积
《2》混凝土灌入量:
体积=(设计桩长(含桩尖长)+桩径)×桩截面面积
《3》泥浆外运量:泥浆体积=钻孔体积。
(5)截断、修凿桩头:均按根数计算。一根桩多次被截断,按截断次数计算。
(6)长螺旋或旋挖钻孔灌注桩:体积(单桩)=(设计桩长+500mm)×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
(7)深层搅拌桩、粉喷桩:体积(单桩)=(设计桩长+500mm)×设计截面面积
(8)泥浆运输量:按外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9)夯护灌注桩:分别按每次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桩管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最后管内灌柱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以桩管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0)基础垫层:按图标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垫层长度,外墙基础垫层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