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举行,我市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为使考试顺利实施,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现对做好我市考生考前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当前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制度下,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取得全国认可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唯一形式。考试能否公平公正,不仅关系到考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允评价,还直接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考生所在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有效地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促使考生讲公德、讲道德、守纪律,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正确态度,诚信参加考试。
二、各考生所在单位,要在5月18日前组织本单位全体考生认真学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第12号令”;详见“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政策规定栏目)。让考生明白什么行为是违纪违规行为,清楚每种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并逐人书面签订国家卫生部统一制作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样式附后),确保每个考生都能诚信参加考试。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学校要严格本单位职工、学生考试期间的管理,例行请假审查手续,防止个别人替他人考试或参与有组织作弊。考生较多的单位,提倡单位指定人员带队参考,并对考生证件进行审查,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参考,扰乱考试和本单位正常竞争秩序。
四、对违纪违规考生和帮助他人作弊的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要一查到底、取证到位,考试机构和违纪违规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社会。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还要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降职降级、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于教育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人员严重作弊、大面积作弊的单位,除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对本单位实行人事监控、取消本单位所有人员参加人事考试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切实做好考生的考前纪律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并做好违纪违规人员的事后处理落实,确保我市本次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