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卫生局: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3-01-24

    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
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
组织本单位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1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
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精神,
掌握考试政策界限、报名条件、报送资料和时间要求等。

    2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3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4 、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

    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5 、持成人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
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6 、凡历史考生必须要使用原报考档案号,否则已合格成绩不能合并,或不
能接收报名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7 、不得接受非本单位的考生报名考试。

    8 、2013年1 月4 日至2013年1 月18日为报名点(开平市卫生局)接收报名
确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一:《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印发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开平市卫生局

    二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