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
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2〕63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中,临床医学(专
业代码为301 至360 )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
别为102 、202 、367 )、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 、
374 )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
践能力”4 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 个科
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二、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 年为1 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
法,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
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
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
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
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
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
定》(卫人发〔2000〕462 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
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 号)中报名条件
(附件2 )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
〔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
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
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
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 至365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
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
工作时间须满2 年。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
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
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报名,然后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
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
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
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 月16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照网上报名系统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申报表
(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注意事项: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 、考生在网上填写
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
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3 、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
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
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形象庄重,不可遮挡面部主要特征(如
眉、眼睛、耳朵等),jpg 格式,大小5-35K ;4 、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
(报名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 月11日-1 月24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
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
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
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
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
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 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
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
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 月11日-1 月31日。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 关于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规
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考初级
资格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国家收
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4 月25日-5 月26日。
考生须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
证。
六、考场设置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地)分别设置考
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
七、成绩发布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将于考后2 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
号和有效证件号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进行成绩查询。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还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
橡皮。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 )
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