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4-03-27

  2014辽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以聘代评)的人员。其中,申报卫生技术管理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卫生技术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副高级需在管理岗位累计工作不少于15年;或担任中层领导不少于5年;或担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3年。申报正高级需在管理岗位累计工作不少于20年,或担任中层领导不少于10年;或担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5年。

  2、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中规定的破格条件,同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能突破学历或资历条件,不能双破,破学历要求有大专学历,破资历要任现职满3年。

  (2)破格申报提供的科研项目(课题)指国家或省政府科技部门正式批准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并且申报人员为课题第一负责人(以国家或省政府科技部门批准的原始任务书或合同书为准)。奖励项目不能比照科研课题使用。

  (3)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指: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获奖者,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前3名。

  (4)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3篇,其中,申报正高级需提供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

  (5)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科研课题、获奖证书,应为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项目,且为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的6月30日(以获奖证书、原始任务书或合同书下达的时间为准)。

  (二)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考试

  1.受市(地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派遣,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藏、援疆、援外任务,拟报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工作满30年,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年末)人员;

  3.报评民族医(蒙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本专业及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复杂疑难病例分析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考试专业设置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113个专业,详见《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专业设置表》)。报考人员所报考专业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一致;报考护理专业,要有护士执业证书。如考试所设置专业无对应拟评审专业的,须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考试。

  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除按《考试专业设置表》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人员除按《考试专业设置表》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西医所设置的对应专业报考。

  凡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符(或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依据。

  (三)考试题型

  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践能力为案例分析题,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练习版进行模拟练习。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考方式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分别设立考点负责组织报名等工作,其中绥中县、昌图县考生的报名组织、网上确认工作分别由葫芦岛和铁岭考点负责。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考程序

  1.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14日。

  2.考生提交的《考试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各考点于4月2日-4月15日完成辖区内所有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考材料

  1.《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时间、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场分设在沈阳(包括沈阳、铁岭、昌图县)、大连、鞍山(包括鞍山、丹东、营口、辽阳)、抚顺、本溪、锦州(包括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绥中县)6个市。考生可于6月9-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部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各占50%)。

  五、考试效用

  2014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符合当年相应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条件并考试合格者,方可向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评审的相关材料,经逐级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评审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六、考试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新增考试科目和部分报考条件变化的宣传,及时组织本考点内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考试。同时,要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破格和报考条件有变化的专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当年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承担考试任务的机考考场必须是经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原人口计生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今年仍按原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尚未合并的地区,原人口计生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人口计生部门,并代理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和考试工作,网上报名从“原人口计生系统”入口进入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