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7、1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2009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