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02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171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2009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527617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18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22623市人事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