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分数线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时间:2012-06-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执业
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分 60分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
中药学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