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4-07-25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㈡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以上报考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报名及资格审核方法、时间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新老考生均需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在报名信息表空白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

  2.网上填表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7月31日。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资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会议室,联系人:林柳。

  3.资格审核方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受理的考生资料进行审核,于2014年8月12日在本局网站,社会公示栏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省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

  4.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新、老考生资格审核时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1份);

  ③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资历证明须写明历来所从事的部门及岗位,在多家单位从事的要有不同单位开具的资历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④符合免试两个科目的考生须另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缴费

  1.经审核并公示通过的考生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仅限工行网银),或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现场缴费。

  2.缴费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