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级建造师、2008年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土木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所需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2、照片1寸、2寸各一张。 二、办证时间 2009年6月1日—5日 三、办证地点 6月1日—5日在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其他时间在人事局5楼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