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考试阅读提示」
关于领取2010年度年一级结构工程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2010年度经济、审计、统计、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企业法律顾问、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勘察设计(给水排水、一级结构、暖通空调、注册环保工程师和化工工程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到我市。我市定于2011年4月13日至4月29日发放(法定休息日除外)。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的时间为4月25日至29日。发证地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大厅(府东路155号)。
请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办理及补发程序>的通知》(菏人考函「2010」1号)规定办理(请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在“证书办理”栏目查看)。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1998」8号)规定,过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