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心理咨询师全国统考报名点增加
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省商业学校、贵阳市汇通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和《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劳社鉴发〔2006〕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省商业学校、贵阳市汇通职业培训学校统考报名点增加报名职业(职业名称、等级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7〕1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申报资格,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附件:统考报名点增加报名职业名称及等级.doc
2014年6月5日
统考报名点增加报名职业名称及等级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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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报考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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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报考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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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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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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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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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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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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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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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物流师、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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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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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汇通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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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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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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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营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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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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