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1月份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了做好2014年11月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
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通过论文写作和口头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须在考前提交论文,然后参加统一的答辩。
(一)心理咨询师论文格式
心理咨询师论文统一采用Microsoft Word电子文档格式,无须上交纸质论文。请将案例报告以及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两篇文章压缩成一个“.rar”文件,上传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中。
上传的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心理咨询师职业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和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424号)文件中附件4的要求撰写(该文件在网站www.bjrbj.gov.cn/zyjd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可以查询)。
(二)提交方式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使用自己注册的身份号码及密码登录,按照要求上传论文。如果因考生本人原因论文上传出错导致无法参加答辩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口头答辩时间
心理咨询师答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11月23日;第二批预计安排在12月13日开始,具体日期以最终答辩安排为准。申请参加第一批答辩的考生请在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传论文并预约答辩时间。申请参加第二批答辩的考生请在10月8日至10月21日上传论文。
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我们将以短信和报名网站公告两种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请持准考证以及注册时使用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答辩。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