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11月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流程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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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月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流程

  省直济南考区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 资料审核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

  二、现场审验地址: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大厅

  济南市公和街9号(东方大厦后院) 咨询电话:0531-86013050

  三、申报程序

  统一考核鉴定申报分为个人网上报考和单位报考

  (一)个人网上报名

  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个人报考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通过“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

  (2)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山东省新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a.《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网上报名打印的个人申请表)

  b.学历证、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c.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培训结业证,在报名时必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d.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按收费标准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3)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单位报考:

  1、申报单位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申报心理咨询师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需审核原件),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

  2、 将考生个人材料按个人报考需提交的材料依花名册顺序整理装订,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各申报单位应确保提交的考生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申报材料质量将作为今后考核报名机构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鉴定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5]174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一级360元 二级330元 三级220元 四级160元 五级140元

  各地市报名考生,报名单位可到当地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山东省职业鉴定中心0531—86013050

  济南市0531-82077185 青岛市 0532-85831357

  淄博市 0533-3181352 枣庄市 0632-3255978

  东营市 0546-2929168 烟台市 05356246990

  潍坊市 0536-8251086 济宁市 0537-2348500

  泰安市 0538-6718087 威海市 0631-5190889

  日照市 0633-8866085 莱芜市 0634-6210150

  滨州市 0534-3162906 德州市 0534-2687153

  聊城市 0635-2189274 临沂市 0539-8600607

  菏泽市 0530-539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