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9月28日那曲物流中心正式开工建设以来,那曲地区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提出的“物流中心建设要创一流”的具体要求,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为取得那曲物流中心工程建设的全面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
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多次组织涉及征地拆迁的村民召开座谈会,听取村民意见,形成了《调研工作汇报》。共合法拆迁32户,兑现拆迁补偿费160.45万元,对32户拆迁户进行了妥善安置。本着“先征用、后补偿”的办法,及时对95户牧户兑现草场征地补偿费。
那曲地区环保局抽调精干人员,切实担负起工程施工环评监督任务。与施工单位签订《那曲物流中心工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项目环评领导小组,对物流中心工程取弃土方量进一步核实测算,合理制定取土场和弃土场以及临时住地。
以那曲物流中心为平台,那曲地区根据自治区关于《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不断拓宽招商领域,大力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已与22家企业达成意向协议,其中5家企业已经签订入住协议。
抓好配套设施建设。为构建以那曲物流中心为枢纽的公路铁路联运体系,那曲地区发改委、交通局、城建局等部门主动做好项目衔接,积极争取国道317线、那曲至阿里(安狮公路)、那曲至嘉黎(那嘉油路)以及那曲火车站通站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形成了东连昌都、西接阿里、北上青海、南下拉萨的大通道。同时加快构建以那曲为中心的全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那曲物流中心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