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与上海铁路局签署物流合作协议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10-15

  马钢与上海铁路局授权的南京新干线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合作协议》于10月1日起生效付诸实施。
  马钢与上海铁路局授权的南京新干线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合作协议》于10月1日起生效付诸实施。这是双方根据《上海铁路局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约定,迈出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第一步。该协议是在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下签署的,有利于双方深化合作关系,拓展合作范围,促进双方长期共同发展。
  根据协议,甲方上海铁路局的授权单位,本着为客户提供一流物流服务的理念,发挥铁路专业优势,负责联系协调路局和车站相关部门,保证乙方马钢日到达600±50辆;做好乙方产品的铁路发送物流服务,积极协调月、日运输装车计划和补请计划的落实;不断优化装载加固方案,努力降低装载加固费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负责出厂车车门的捆绑及未清扫干净车辆的清扫;提供车辆跟踪查询服务;做好乙方原燃材料铁路均衡到达,以及协议中约定的其它事项。
  乙方马 钢承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有不断优化内部组织和工作流程,做好与甲方的业务和工作对接;及时向甲方提供铁路发送月、日计划和铁路到达月、旬计划;加强内部装车组织,不断提高计划兑现率;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持甲方参加乙方装载加固材料的招标采购,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优先采购甲方的装载加固材料;以及协议中约定的其它责任。
  该协议既扩大了甲方的市场份额,拓展了经营渠道,寻求到了新的效益增长点,也有效地提高了乙方的保供能力,降低了物流成本,实现了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