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考的级别 本次考试分为一级(PETS 1)、二级(PETS 2)、三级(PETS 3)三个级别。
二、考试形式和时间
1.考试形式
每个级别的考试都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其中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试采用先笔试,后口试的方式。
2.考试时间
辽宁省2009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预计在2009年3月14日—15日进行,以国家考试中心文件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除外)、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要求考生在具有较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
2. 报名时间
(1)校内考生:2008年12月1日——12月12日。
(2)社会考生:2008年12月1日——12月23日。
3. 报名种类
考生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在一次考试过程中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4. 其他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合法证件。考生的合法证件只能是考生的《居民身份证》 ,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报名时,每位考生需上交1寸蓝底照片1张。
四、报名费用 1. PETS1和2级:全项报考130元,单报笔试70元,单报口试60元;
2. PETS3级:全项报考150元,单报笔试85元,单报口试65元。
缺考者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五、考试证书的颁发 1. 在一次考试中口试和笔试成绩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2. 在一次考试中笔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3. 在一次考试中口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合格证书》。
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及水平解释权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考生成绩的有效期和使用权在用人单位。
六、报名事宜具体安排 1. 组织
(1)校内考生
①由各系自行安排本系PETS考试的报名工作,并于12月12日10:00之前,将考生信息、照片和报名费用(现金方式)以系为单位上报教务处。
②负责报名的教师请到我院教务处网页下载PETS报名表格,报名表格以E-mail形式发到邮箱batuima0103@tom.com ,同时须上交由各系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报名表格一份。
(2)社会考生
①报名要求: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合法证件只能是考生的《居民身份证》 ,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带有相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报名时,每位考生需上交1寸蓝底照片1张。
②报名地址: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教务处(主楼教学楼3004房间)
③联 系 人:于老师
④联系电话:86208771
2. 其他安排
① 12月15日—16日 PETS考生信息录入整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② 12月17日---23日 PETS考生信息最终核对工作,由各系负责。
③ 12月23日---26日 PETS数据整理,光盘刻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④ 2009年1月4日 数据上报省考试中心,由教务处负责。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2. 单科成绩的保留只有临次考试有效,即本次考试只能保留08年9月已经及格的笔试或口试成绩。
3.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
4. 报考的学生必须保证考试时能提供有效的证件,只有由于年龄偏小尚无身份证的考生可以凭户口本原件参加考试。
5. 填写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过程中要注意,考生姓名字与字之间不要有空格;身份证一列要设置成文本格式,前面不要加任何符号。
6. 报名信息确认时要求考生本人务必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性别、照片等信息,一旦签字后,信息不能更改。
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于老师,电话0411-86208771(内线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