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国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报考的通知
接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通知,2012年全国英语专业四、八级统测将分别于4月21日(星期六)和3月10日(星期六)进行。现将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
参加统测的学生必须是通过全国高考或成人高考、经我校正式录取的英语专业应届学生,报名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八级:
(1) 2008年入学的英语专业四年级本科生;
(2) 2008年入学的以英语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且CET6达600分或以上的四年级本科生;
(3) 2011年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八级统测但成绩未通过的2007级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
四级:
(1) 2010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2) 2010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二年制专科生;
(3) 2009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三年制专科生;
(4) 2010年入学、以英语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且CET4达600分或以上的二年级本科生;
(5) 2011年参加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统测、成绩未通过的2009级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
二、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30日(星期三)。
三、 报名所需证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已毕业学生带毕业证,补考学生带上2011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
四、 报名地点:教务处外语测试中心(博文楼108室)。
五、 请单独报名的同学于12月3、4日到校园网首页核对报名信息,如不核对,后果自负。
注:1.英语专业的专升本学生因超出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统测规定的考试年限,只能在专升本后的第一年以补考考生身份参加英语专业TEM4统测;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的考试年限参加TEM4或TEM8统测的英语专业考生,不得以补考身份参加次年的TEM4或TEM8统测。
2.未通过基础阶段(TEM4)统测的考生,也可参加高年级阶段(TEM8)的统测。
3. 我校应届英语专业普通本科生由教务处根据学籍注册名单统一报名,院系核对,学生本人不再单独报名。
4. 咨询电话:65385545。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英语专业 统测 报名
主送:各英语专业系部
抄送:王鲁男副院长
四川外语学院教务处
2011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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