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04

  1、用户注册及验证
  报考人在登录网站后,请首先办理用户注册,因为注册名称和密码是用户办理网上报名和查询信息的身份验证,也是重要的个人资料,请用户务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注册密码填报的一切资料,均视为用户亲自办理,并由用户负责。
  2、报考点的选择
  每个报考人只能选择一个海关报考点进行报名,不能同时选择两个或以上报考点。如果报错,则可直接在“修改报名表”栏中修改原报名信息,如果需要改报报考点,则可在“修改报考点”栏中重新选择报考点,个人报名信息将自动转入新报考点。报考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近的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的填写
  (1)报考人在填写身份证号码栏目时请以左对齐,姓名中间不得有空格(如果字库中没有的字,用*号代替);其他栏目同一行内容,字间也不得有空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是海关在特殊情况下通知报考人的途径,请报考人务必填写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由于联系方式无效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必须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海关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吊销《报关员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必须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在本网站的“个人信息管理”中的“进行网上报名”栏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5) 如报考人无法正常注册、登录,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详见各报考点咨询电话)。
  4、《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的打印
  报考人在填写报名资料,经确认无误提交后,则可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此证含报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并持《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按公告时间(留意海关总署关于资格确认时间的最新公告)到各报考点海关指定的地点(由各报考点海关另行公布)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缴费及加盖海关印章等手续。
  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要求:
  (1)按海关总署公布的资格确认时间到各考区直属海关公布的报考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2)报考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1份);
  (3)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各1份,并按规格在指定的位置粘贴照片共3张(照片的标准规格为: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或以《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中粘贴照片框的大小为准);
  (4)考试报名费90元。
  6、购买教材
  报考人在报考点现场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同时可以购买2003年版考试教材。该套教材包括:《报关员资格考试教程》(上、下册)、《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和《报关员资格考试辅导教程》。
  7、考前培训
  海关总署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班。各地海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举办本地区考前辅导班,考生自愿参加,辅导班的时间、地点、费用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8、审核情况的查询
  报考人可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的20天后,凭个人注册信息登录本网站查询本人审核确认情况,如对审核确认结果有异议,立即与报考点联系。
  9、《准考证》副证的打印
  报考人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的3个月后登录本网站,打印《准考证》副证(此证含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试时间、考区名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如发现资料差错、遗漏或无法打印,请立即与报考点联系。
  10、参加考试
  (1)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副证按规定的时间(以准考证副证所标明的时间为准)进入指定考场,并在指定座位上就座参加考试。
  (2)身份证、准考证主、副证必须同时使用才有效。
  (3)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主证。
  11、考试成绩的查询
  考生可以在考试2个月后凭个人注册信息登录本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12、领取资格证
  通过考试的考生,可在考试的3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主、副证到海关指定的地点(详见各考区公告)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此证书不得代领。
  未尽事宜请留意海关总署和各考区海关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