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及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试的省(市)及我省考试工作的分工
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仍分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8、9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3、14日。按国家安排,上半年我省考试语种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下半年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全国考试安排见附件1。
我省的考试工作分工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译考试的组织,口译考试由黑龙江大学国外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0451-86608579、86608371,网址:www.hlju.edu.cn/kszx)。
二、笔译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半年 |
5月9日 |
上午 |
9:30-11:30 |
英语、日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英语、日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
下半年 |
11月14日 |
上午 |
9:30-11:30 |
英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英语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三、笔译考试报名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本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它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40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见附件2)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下半年报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批25所院校(见附件3)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报考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4 。
(三)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完成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考生登录省直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其它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报名结束3天内将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3、网上交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9]1586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二级笔译考生,考二科人员每人收费425元,免试笔译综合能力只考笔译实务人员,每人收费 405元,三级笔译考生每人收费365 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上半年考试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3月15—3月1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下半年考试网上交费网上领取发票时间为9月13-9月17日。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四)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见附件5。
四、笔译考试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需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五、笔译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联系电话:010-68995947,010-68328249。
七、笔译考试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咨询电话:0451-82294273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这项考试,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
附件:1、组织考试的省(市)
2、第一批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3、第二批2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5、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时间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计算机 考试 通知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 |
附件1:
组织考试的省(市)
2010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
专业、级别 |
组织考试的省(市) |
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
法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阿拉伯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大连、山东(济南、青岛)、天津、重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吉林、黑龙江、湖北、武汉 |
2010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
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
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西班牙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俄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 |
德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 |
北京、上海 |
注:贵州、西藏、青海、新疆四省区暂停口译考试。
附件2:
第一批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
培养单位 |
1 |
北京大学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3 |
南开大学 |
4 |
复旦大学 |
5 |
同济大学 |
6 |
上海交通大学 |
7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8 |
南京大学 |
9 |
厦门大学 |
10 |
中南大学 |
11 |
湖南师范大学 |
12 |
中山大学 |
13 |
西南大学 |
1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15 |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
附件3:
第二批2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
院校名单 |
1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2 |
首都师范大学 |
3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5 |
河南大学 |
6 |
黑龙江大学 |
7 |
南京师范大学 |
8 |
苏州大学 |
9 |
华东师范大学 |
10 |
中国海洋大学 |
11 |
湖南大学 |
12 |
北京语言大学 |
13 |
对外经贸大学 |
14 |
山东大学 |
15 |
东北师范大学 |
16 |
武汉大学 |
17 |
北京师范大学 |
18 |
吉林大学 |
19 |
四川大学 |
20 |
大连外国语学院 |
21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22 |
天津外国语学院 |
23 |
四川外语学院 |
24 |
延边大学 |
25 |
华中师范大学 |
附件4: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
||
在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
||||
备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附件5:
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时间表
上 半 年 |
2010年2月23日-3月5日 |
网上报名 |
2010年3月1日-3月5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0年3月1日—3月5日 |
网上交费 |
|
2010年5月3日-5月6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2010年5月9日 |
考试 |
|
2010年7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考试成绩 |
|
下 |
2010年9月1日-9月17日 |
网上报名 |
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 |
网上交费 |
|
2010年11月7日—11月11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2010年11月14日 |
考试 |
|
2011年1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