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
1、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2、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对象是哪些人?
上海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是否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报考人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5、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命题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参考教材。
6、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执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7、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8、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适时在不同的教师资格种类中,增加相应的面试内容。在2012年的面试中,先在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面试中融入钢琴弹唱、绘画等技能测试内容。
9、教师资格考试有哪些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面试分为若干科目。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试点期间,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一致。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哪些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11、“综合素质”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12、“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1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14、“教育知识与能力” 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15、“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每个学科的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16、考试成绩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定面试合格成绩。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
17、教师资格考试程序是什么?
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符合认定申请条件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8、教师资格考试如何组织与实施?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并建立考官库。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派遣考官。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分别负责笔试与面试的考务管理,负责有关考务工作的实施落实,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领导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安排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19、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上海市教师资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学历条件及《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期限内,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依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流程及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详见www.shehr.cn上海教育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20、对改革前已经参加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概论等三门课程考试且有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人员如何过渡?
2012年下半年,本市将为改革前已经参加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概论等三门课程考试且有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人员举行三门课程的补考,补考的内容、形式,同改革之前。
上述人员的认定办法同改革之前。
2013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一律按照教育部的考试改革要求执行。
21、持有的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概论等三门课程合格成绩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成绩?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不能转换。
22、如何进一步查询有关政策与要求的详细内容?
查询有关笔试的政策与具体要求,可登录www.shmeea.edu.cn;查询有关面试的政策与具体要求,可登录www.she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