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详解“111元居住支出”

来源:北京晨报发布时间:2011-05-13

    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昨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涉及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有两个统计口径,全面反映居民居住支出时要使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包含“自有住房虚拟房租”的广义口径,这是迄今为止,统计局针对“居民居住支出”问题给出的最权威的解释。

    鲜祖德表示,涉及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有两个口径,一是住户调查中使用的居民居住支出口径,主要是用来反映居民日常消费中用于居住的现金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水电燃料费、取暖费、租房房租、物业管理费以及装修材料等支出费用,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房租。二是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核算时的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居住支出口径,它除包含上述狭义口径中的居住支出外,还包括自有住房分摊部分或叫虚拟房租。前者称为“狭义口径”,后者称为“广义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