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关于民营企业的界定
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调整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的专业系列中予以免试的人员: 民营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关于职称外语政策的调整为:凡单位人事档案存放于省、市人才中心管理,的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独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时可免除职称外语。 咨询电话:88547374——8509, 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