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2009年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处理的通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26

滨人发〔2009〕29号
  关于对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
  等级统一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处理的通报

各县(区)人事局,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驻滨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名单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4号)要求,现对在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将违纪违规人员录入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人员数据库,对严重违纪违规人员由市和所在县(区)、部门(单位)备案,二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二、各县(区)人事局要将本县(区)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文件同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滨有关单位要将违纪违规情节及处理结果告知本人,凡找人替考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滨有关单位,要以这次通报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考风考纪;要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事考试的认知度和可信度,增强考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确保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