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相关事项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7-13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2009年度江苏省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化考试和江苏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英语考试等四项计算机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项计算机化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双月下旬,由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人数报省批准后确定,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为扬州人才市场(扬子江中路746号)。
  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化考试
  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江苏省职称外语及江苏省体育教练员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3、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
  (1)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省、市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从事业余训练的教练员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教练员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江苏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英语考试。
  (2)免试条件:
  符合免试职称外语条件的,可免试江苏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英语考试。
  各县(市)区人事局要认真做好四项计算机化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2009年度江苏省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自行决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各报名点须提前一个月上报考试安排和报名数据。扬州市区四项考试报名时间定于单月1-10号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扬州人才市场(扬子江中路746号)一楼大厅。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9号)、(苏价费函〔2008〕5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5号)、(苏财综〔2005〕32号)文件规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每个模块7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报名考核费85元;职称外语、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机考按每人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联系电话:
  87866332(政策咨询)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87954160(考务咨询) 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