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
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1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我市地方合格标准均为50分,1973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二、古汉语考试各级别成绩的我市通用标准均为55分,1973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合格标准均为40分。
三、四部经典考试A、B级别成绩的我市通用标准均为60分,1973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合格标准均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