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荀子·君道篇第十二》中载:“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意思是指,法制是国家安定太平的起点,而君子是推行法制的本原。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再简略,也足够用在一切方面。荀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在于
① 强调法律对于治国的重要性,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
② 把“君子”当作“法”的本原,是可贵的唯物主义思想
③ 正确揭示了君子和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主次关系
④ 看到了国家治理要处理好德治和法治的辩证关系
荀子认为“法制是国家安定太平的起点”,看到了法律对于治国的重要性,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再简略,也足够用在一切方面”,看到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但是把“而君子是推行法制的本原”属于唯心主义思想。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辩证法。
1、由“法制是国家安定太平的起点”可以选①,
2、由“君子是推行法制的本原”排除②,
3、由“法律再简略,也足够用在一切方面”,可以选④。
法制是国家安定太平的起点,而君子是推行法制的本原。学生容易误认为这是唯物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