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行人必须在所在地证券交易所备案
B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属于香港联交所认定的适合上市者
C发行人须委任有关人士担任董事、公司秘书和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和授权代表等职责。发行人必须确保这些人士于被聘任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条件
D发行人须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或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以便在中国香港特区设置其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