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证券发行人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5个交易日前,要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红利派发相关申请材料
B证券发行人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C证券发行人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信息公司申请信息披露
D证券发行人应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