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 正规办学单位,品牌教育机构 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校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能力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的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同其它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力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