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
产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影视、广播广告;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待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皆不含危险化学品)、文教用品、日用百货。**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在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