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工程造价25
产品服务: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工程造价250万元及以下的电子工程施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及开发后的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