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有关315维权的作文【三篇】

来源:微学网588V.COM发布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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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是微学网为大家准备的初中生有关315维权的作文【三篇】,供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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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消费者是社会的主体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篇二:消费与责任


  质量——是一种物品的安全保证。它与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吃的食物,穿的衣物,用的各种各样的物品都有着质量安全保证,特别是我们吃的食物。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它永远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是的,如果没有质量,我们将无法生存。因为没有了质量,就等于没有了物品的安全保证,一没有了安全保证,我们的健康、幸福、生命将也没有保证。


  食品质量的安全的确很要好,但做得到这些标准的食品公司有多少呢?我敢说:“绝对很少!”我真想对那些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食品公司的人好好说说:“你们的所作所为对人类的伤害大得是难以言表,你们知道吗?你们能不能不要为了拼命的挣钱而忘记了生命的价值,好吗?你们制造出的、生产出的这些伪劣产品害的人还不够多吗?那你们还想害多少人呀?”我曾经看过的那次新闻联播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一个、3岁的小弟弟,因为妈妈在超市里买了几包打特价的“学生奶粉”,喂给了那个小弟弟喝,没过多久,那个小弟弟的头竟变成了长方形,这是一件多么害怕的事情啊!据医生检查,才发现是吃了什么坏东西,吃了什么呢?就是天天晚上坚持喝得那几包奶粉——伪劣的“学生奶粉”。“奶粉也有坏的呀!”有人会情不自禁的感叹道。我可要告诉你,这伪劣产品不仅使这个小弟弟受害,一个5岁的妹妹也因此而付出了代价。


  这是一篇2005年10月12日的报道:一位小女孩——化名萌萌,她从1岁开始就一直喝“雀巢奶粉”,而她现在已经5岁了,就是经常的脾气烦躁、怕热、夜间睡眠不安稳、吵闹、多汗等症状,身体也日渐消瘦,身高115公分体重却不足17公斤。李女士和其丈夫为此咨询了很多的医生却一直都找不着原因。今年4月,李女士发现萌萌又出现心慌、呼吸急促、心动过速,医生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可是经过仔细检查后,才发现萌萌的心肌没有任何问题。后来长期从事儿童临床医学的李女士母亲提醒李女士,萌萌可能是患上甲亢。经过认真地检查过后,医生们断定萌萌确确实实是患上了甲亢,据分析,这是因为“雀巢奶粉”碘超标,他们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让萌萌坚持喝了4年半,所以患上了甲亢。这些被害者们多可怜呀!这都是伪劣奶粉的错,都是生产这些伪劣产品的人的错!“雀巢奶粉”公司虽然一次赔了萌萌家33000元,但金钱是无法弥补它给小女孩带来的伤害的。


  不光是奶粉,我国的许多物品都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所以,我们用东西就始终放心不下来。我提议:为了让大家能够放放心心的使用各种物品,我们不要制造伪劣产品,让大家健康的生活在这个可爱的地球家园里!


   篇三:“3.15”之夜


  从呱呱坠地之是起,人们就开始了消费,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我们国家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为了让我们小学生——社会的“小消费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和社会也通过漫画图解、手抄报、黑板报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消法》。有一天,我去校园对面的文具店买文具盒。回家后,我刚要把笔都放进新买的文具盒时,盖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个文具盒,再买一个就行了。这次没注意,下次注意一点。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学校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告诉我们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用法律来维权。


  一想到这,我决定先到文具店讨个说法。于是,我拿着文具盒来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给我换一个文具盒。可是,他怎么也不承认这个文具盒是在这买的,还说:“我从来都没见过你,你怎么可能来过这儿。”我一想起当初来这买文具盒时,他是面带微笑向我介绍产品,现在却翻脸不认账,就气得咬牙切齿,真虚伪!我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解决这件事!于是,我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2315。不到十分钟,运河镇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批评教育后,商家终于承认错误,答应我的要求,表示下次进货时会多注意。这次事件中,不仅我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个文具店的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准,使更多消费者得到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也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不仅保护了消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我们少先队员作为祖国未来的经济建设者,更要认真学好《消法》,以便将来能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场战斗的最前沿。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现在就吹响号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