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关员有关运输设备编码指导辅导资料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2-12-11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一、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

    1.铁道或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附件(品目86.08)

    这是指(1)已装配的轨道,例如接合轨、尖轨、转线轨道、曲线轨道、直线轨道等;(2)转车台,供机车等在其上旋转,然后向新的方向行驶(不包括可把铁道车辆从一轨道横向移送到另一轨道的机车或货车转车台);(3)月台缓冲器;(4)量载规等轨道固定装置及附件。

    2.“信号设备”(品目86.08)

    “信号设备”是指能发出两种或多种信号,每种信号均可向车辆、船舶或飞机传递指示的机械设备(无机械部分的道路、铁路等的路标除外)。

    3.供铁道、电车道、道路、内河航道、停车场、港口或机场用的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品目86.08)

    主要是指用机械或电动机械方式操作的(1)信号箱设备;(2)信号指臂、信号盘、完整的信号灯柱或跨轨信号架;(3)装在互相关联的信号机上的控制或连杆装置;(4)操纵道岔及信号机等的轨道边沿装置(杠杆式、踏板式、曲柄式或其他类型的地面控柄台等);(5)辙尖探测器;(6)能在火车通过时自动锁住道岔的辙尖锁及锁杆;(7)用以使车辆减速或刹车的轨道制动器;(8)脱轨器及止轮楔;(9)火车止车器;(10)自动浓雾信号装置;(11)升降或开关平交道栏路杆的控制装置;(12)用以对地面及水上交通发出“停止”或“通行”信号的手动或电动机械信号装置。

    第二、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1.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是指燃料在汽缸内靠压燃点火的发动机,例如柴油机及半柴油内燃机。

    2.点燃式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点燃式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是指燃料在汽缸内靠点燃点火的发动机,例如汽油机及煤油机。

    3.气缸容量(排气量)

    气缸容量是指发动机的活塞在汽缸中自上止点移向下止点所空出的空间容积。它由发动机的缸径、行程和气缸数所决定,以立方厘米或毫升来表示。在汽车行业中发动机的气缸容量也叫发动机排量。

    4.“牵引车、拖拉机”

    这是指以牵引或推动其他车辆、器具或重物为主要功能的机动车辆,可装有装运工具、种子、肥料或其他货品的辅助装置。

    5.非公路用自卸车(子目8704.10)

    非公路用自卸车是指其长、宽、高、重量超过公路限值,一般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矿山专用自卸车。

    某些没有驾驶室及起保护作用的前凸部分,多用于矿区或隧道作业的翻斗车,不能视为自卸车。

    6.车辆总重量

    车辆总重量是指由厂家规定作为车辆最大设计载重量能力的车辆运行重量。该重量为车辆自重、最大设计载荷、驾驶员及装满燃油的油箱重量的总和。

    7.“小轿车”(品目87.03)

    “小轿车”是指头部突出,所有座位(包括可折叠的)在两轴之间,并且具有分隔开的后部行李厢或无专用装载行李空间的小型客运车辆。

    8.旅宿汽车(品目87.03)

    旅宿汽车是指野营汽车等专门配有起居设施(例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等)的载客车。

    9.“旅行小客车”(品目87.03)

    “旅行小客车”是指最大载客量为9人(包括驾驶员),车内无需作结构上的变动或仅作简单调整(如将座椅折叠)即兼可载运客货的车辆。

    10.特殊用途车辆(品目87.05)

    一般是指经过改装或为特殊需要制成,不是为了载人或装物,而是具备某些特殊功能的车辆,比如起重车、医疗车、救火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