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销售柜台的书面申请方式和电话、网站等其他申请方式。
投资者通过书面方式申购或赎回基金必须到基金销售网点填写申购、赎回申请书,交付申购款项,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通过电话或网站等其他交易方式提出申请的,需要在具备电话或网站交易相应条件的销售机构处进行,投资者须按照电话语音或网络界面的提示输入自己的基金账户卡号、资金账户卡号以及密码。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办理申购的网点查询并打印确认单。通过电话或网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购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进行查询和打印确认单。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办理赎回的网点查询并打印赎回确认单。通过电话或网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请赎回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进行查询和打印确认单。销售机构通常在T+7日前将投资者赎回的资金划入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基金申购、赎回的原则包括"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在限制申购的情况下,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15:00 以前撤销。
之所以实行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原则,是因为投资者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数据,而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开放日当日所发生的变化,需要当天交易所收市后才能计算出来,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也就是说,投资者申购时无法知道其申购的金额能够折合成多少基金份额,同样投资者赎回时无法知道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能够折算为多少金额,因此开放式基金要实行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