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如何发行、上市与交易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与股票发行相似,我国的基金法规要求,基金发起人在其设立或募集基金的申请获得有关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之后,于基金募集前3天在中国证临会指定的报刊上刊载招股说明书。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该基金方可成立。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该基金方可成立。否则,基金不能成立。这一募集资金的过程即称为发行。
  基金的发行可以采用上网发行方式,即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各地证券营业部向广大的社会公众发售;也可以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即通过经批准的银行或证券营业网点向社会公众发售。
  基金的上市是针对封闭式基金而言,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向中国证临会及证券交易所提出基金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后,基金就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了。基金的投资人若想卖出或买入,就可以通过证券经纪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与封闭式基金不同,开放式基金不允许上市交易,即不许投资者彼此之间买卖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想买卖开放式基金(也叫申购和赎回),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而是在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场所进行,买卖对象应为基金管理人或其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