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选择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模式基本可以分为三类:
现收现付制。它根据当期支出的需要筹集收入,当期征收,当期使用,不为以后时期提供储备资金,因而也称之为“量出为入”。采用这种方式筹资,其突出特点是制度建立初期收费率较低,但一般需要经常重新预测评估和调整缴费率,耗时耗力,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基金的收取和运营管理方面。这与各国试图在更长期间内使社会保险费率保持相对稳定有些不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就是采用这种筹资模式。
  全基金制,也称为储备积累制。它是在对有关的人员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包括退休率、伤残率、死亡率、工资率、利率、通胀率等)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缴款率,将投保人在享受保障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的而尚未支付的基金进计有计划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它的特点是当期保障基金收支不一定相等,但从长期来看,收支总和为零,即长期均衡。全基金制的长处在于它可以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且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但是在起步阶段,这种筹资方式的缴费率较高,且长期有效的预测往往难以做到。
  混合制,或称为部分基金制、部分积累制。这种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制和全基金制的有选择性的组合,根据分阶段的收支平衡原则确定收费率,当现有基金不能满足全部费用开支时,再将保险率提高,以适应下一个周期的需要,总体来看,保险费率呈阶段梯式调整。部分基金制同时兼有上述两种筹资方式的优缺点,特点是初期收费率较低,以后逐步提高,保持相对稳定。它避免了现收现付制下的代际分配和可能的代际矛盾,保存了全基金制对社会保障的较为稳定的经济保证,但还是会受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要以价格稳定或基金能够保值增值为前提条件。
  我国筹资模式的选择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五个基本项目中,只有基本养老基金涉及积累模式的选择问题,因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国际实践看,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遵循着“收支平衡”原则,一般是不需要什么积累的,实行现收现付即可,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也是如此。而养老保险由于会面临未来人口老龄化的支付高峰,因而往往强调现时一定程度的积累。
  选择现收现付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养老保险长期来奉行现收现付制,但近几年来,随着这些国家逐步进入老龄化,不断增长的养老金支出给国家负担带来沉重的负担。美、英等经济发达国家早就注意到这一问题,并从政策上积极鼓励各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甚至不惜实行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其实质就是从现收现付制逐步向部分积累制过渡。如在美国,据有关部门估算,再过30年老龄人口将比现在多出一倍。当出生于二战后生育高峰期的人开始退休时,退休支出需求将剧增,美国政府将不得不在2016年开始动用社保储备基金来支付退休金。而到 2037年,该基金将被彻底耗空。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采用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这种形式不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且比较容易实现全社会和两代人之间的互助共济。这在人口年龄结构较轻、保障范围较小、支付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尚能正常运行。但在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重、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支付标准和保障范围逐步增大的条件下,很容易产生保障负担严重的问题。不难想象,在现收现付制下,各年度之间、各代人之间的保障费用负担将会很不均衡。根据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为8811万,占人口总数的6.96%,距7%的人口学定义的老龄化社会标准仅一步之遥!同时,根据有关方面预测,今后,我国人口将进一步老龄化,退休人数占职工人数比例还会持续上升。其中,2005年将达到23.02%;2020年为 33.66%;2050年很可能会达到46.40%。几乎每两个在职职工就要负担一名退休工人。显然,完全的现收现付制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届时可能会出现社会保障危机,从而给社会安定带来不稳定因素。这其实就是我国现行筹资模式必然要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因。
  选择储备积累制?如果采用完全积累式的筹资模式,即从现在起为将来的老年生活储蓄养老资金,这也有很大困难。以1994年约5000亿元的职工工资总额来看,即使仅储备五年,到2000年使用,以2000年全国的养老保险的2115亿元支出计算,其积累负担率也要达到40%以上,其负担何等沉重!若要储备20年,以2015年养老费用 1.57万亿元的需要来看,则是2000年城镇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07万亿元的1.5倍,是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8.9万亿元的17%,显然这是很难办得到的。同时,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国家之列,老龄化进程具有明显的超前性,面对这种形势,如果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积累制,在职职工将难以承受过重的双重养老负担(据劳动部养老保险课题组测算,缴费率要达到工资总额的33%以上)。所以采用完全积累式也是不可行的,而且从目前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来看,也极少有国家采用完全积累式来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选择部分基金制!如上所述,我们有理由相信:现收现付制与储备积累制皆不是我国今后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佳筹资模式。无论是从国际发展趋势还是我国的国情出发,采用部分基金制才是我们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最明智的选择。这是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风险状况所决定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实就是基于中国的现实情况,对部分积累模式权威性和法规性的认可。
  采用部分积累模式,应注意几个问题。在周期确定方面,可以比照我国的经济发展计划周期,以五年或十年为一个周期,即每五年或十年根据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调整一次积累率。在积累率的测算确定方面,应遵从如下原则:第一,现阶段不宜采用过高的积累率,必须适度;第二,按照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保障范围越大,相应的可以降低积累率;第三,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相应地提高积累率;第四,要充分考虑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运营方面,借鉴外国经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应以最大收益为原则,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投资选择和谨慎的政策安排。同时,要建立强有力的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切实保证养老基金的完整性和运营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