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未知价定价法,是指按照基金公司接到申请后的当天估值日计算的数据来定价,投资者在申请的时候还不知道基金交易价格。采用未知价定价,相对于已知价定价,可以增加基金投资者购买和赎回基金单位的不确定性,从而在股市上涨下跌的时候减轻来自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压力。
采用已知价定价,会加剧市场的波动,损害其他持有人的利益。因为按已知价格交易,客观上容易给基金内部人造成套利机会。例如,在开放日基金资产价值实际上已经上涨时,基金经理及其关联人知晓内情,却仍然可以按前一天的较低价格申购基金单位;反之,可以先卖。所以,各国对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大多采用未知价法。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也并没有完全禁止已知价定价。如英国就规定,基金交易价格可以采用未知价格,也可以是已知价格,但基金经理必须二者择其一。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采取未知价法。利用未知价定价来进行申购基金,具体做法如下投资人打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先不确定买多少基金单位,然后根据此后最近一次估价日计算出的基金净值,除以投资人的资金额,得出投资人所能够买的基金单位份数,多余的不足一个基金单位的资金可计入基金资产。总之,投资人申请的该笔交易最终以多少价格成交要到下午3点交易所收市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投资人想知道相关的情况,只能在次日基金公布了净值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