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总则,“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
我国证券市场上最初出现的都是封闭式基金,因为其可以保证资金总额的稳定,避免应对赎回的问题,适合初创期的证券市场。
与开放式基金相比,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单位买卖价格更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会出现折、溢价的现象,即基金单位买卖价格低于或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另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赎回基金,而封闭式基金的买卖需要到交易所进行,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因此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