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
基金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的主要来源有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等。具体如下图:
由此归纳出基金收益的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它合法收入。
其中,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在基金收益中往往占有很大比重,要取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就需要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全面的证券知识,能对证券价格的走向作出大致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因而比个人投资者更有可能取得较多的资本利得。
分配方式
随着基金收益的增长,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会上升,基金会对其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一)封闭式基金
在封闭式基金中,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红利方式分红,因为封闭式基金的规模是固定的,不可以增加或减少。
(二)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分配可采用两种方式:
1.分配现金。即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
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其情形类似于股票的“送红
股”。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
当然,不同基金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投资者应以其作为投资参考标准。
分配原则
(一)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实施。
3.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支付办法
1.封闭式基金(上市基金)
由深、沪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通过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帐户。
2.开放式基金
支付现金时,由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或托管人汇至受益人的银行帐户里;
对采用“再投资分红”方式的,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注册登记机构直接将可转换份额进行过户,划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