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范围 |
国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
申购赎回地点 |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见基金发行公告)进行。 |
申购赎回时间 |
基金的日常赎回从基金成立后满3个月开始办理。 |
申购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 |
基金申购基准 |
以金额为基准 |
基金赎回基准 |
以基金单位为基准 |
基金申购限额 |
每一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
基金赎回限额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帐户中基金单位不足1000份的,须一次性赎回。 |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
赎回金额处理方式 |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
登记过户 |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记录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工作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
交易安排 |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月基金成立后,将通过销售网点办理申购、赎回和其他交易。 |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因非交易过户转入或基金红利转购基金单位而导致该持有份额超过最高规定限制的,单一投资者
持有份额可以超过该规定要求。
3.基金管理人可视市场情况对基金申购与赎回限额限制进行调整。
日常基金申购计算方法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单位净值
注:
1.基金单位净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2.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3.申购份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保留位数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定。
以华安创新基金的基金申购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根据华安创新基金公布的申购费率分为1.2%和1.5%两档:
(1)一次申购金额1万—1000万元(含1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5%;
(2)一次申购金额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2%。
投资者甲申购金额1万元,假设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1.2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甲的:
·申购费用=10,000×1.5%=15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150=9,850元
·申购份额=9,850/1.200=8208份
投资者乙申购金额30万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乙的:
·申购费用=300,000×1.5%=4,500元
·净申购金额=300,000-4500=295,500元
·申购份额=295,500/1.200=246,2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