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则
基金信息披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
信息披露内容
基金信息披露必须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
该报告旨在充分披露可能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切信息。包括管理人情况、托管人情况、基金销售渠道、申购和赎回的方式及价格、费用种类及比率、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会计核算原则,收益分配方式等。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投资人了解基金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是投资前的必读文件。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间有关基金的诸多因素均有可能发生变化,为此,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每半年必须更新一次。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每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年来基金运作的回顾和总结,总体反映基金一年来的运作及业绩情况。投资者通过年报可以较为充分地了解基金一年的运作状况及基金的管理人的经营业绩。
年度报告还必须披露托管人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
中期报告
总体反映基金上半年的运作及业绩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报告、财务报告重要事项揭示等。其中,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及分配表、净资产变动表等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关联事项的说明等。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每月至少公告一次,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每周至少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是衡量基金运作状况及决定基金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就是定期对基金的资产净值及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公开予以披露,让投资者定期了解基金的含金量。
基金投资组合公告
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就是要定期公布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和持有现金的比重及持有的股票情况,以便让投资者定期了解基金资产的投向。该报告揭示基金投资股票、债券的比例,投资股票的行业分类及前十名股票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