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法知识问答(一)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在何处规定?

  答: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是什么?

  答: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问: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问:基金可以有哪几种运作方式?

  答:基金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