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一种是“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二、基金临时报告的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三、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由于上市交易基金的市场价格等事项可能受到谣言、猜测和投机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投资者误将这些因素视为重大信息,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有义务发布公告对这些谣言猜测进行澄清。具体地,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或者基金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产生误导性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