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金投资运作管理
基金投资管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投资部门具体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业务。
一、投资决策
(一)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非常设机构,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6 点,P96)
(二)投资决策制定(P96的图4—2)
投资决策程序是:
1、公司研究部门提出研究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
3、基金投资部门制定投资组合的具体方案
4、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三)投资决策实施
二、投资研究:投资研究是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实际投资的基础和前提,基金实际投资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投资研究的水平。
三、投资交易:交易是实现基金经理投资指令的最后环节。各基金管理公司推行首席交易员负责制,严格执行交易行为准则,对基金经理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
四、投资风险控制
三种方式控制风险:P100
(1)基金管理公司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等风险控制机构,负责从整体上控制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2)制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3)内部监察稽核控制。
五、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加强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中的主要内容。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而且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小时。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 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 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
六、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2007 年6 月13 日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基金,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
此外,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