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概念、目标与原则
1.概念。根据2008年1月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时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监控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2.目标:3点。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风险、查错防弊。
3.原则:4点。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审慎性原则。
二、内部控制环境(3点)
三、销售决策流程控制(5点)
四、销售业务流程控制(9点)
5.加强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和发放的控制。宣传推介材料应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六、信息技术内部控制
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年。
七、监督稽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