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中,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托管协议是三大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
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基金合同信息利用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提前终止基金合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管理人或托管人等事项均需要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3)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二、基金募集说明书
(一)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招募说明书重要信息
1.基金运作方式。
个别开放式基金品种,如ETF既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在一级市场上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运作中要保留一定的现金以应付赎回,而封闭式基金组合运作的流动性要求会低一些,两类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必然会存在差异。
2.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
不同基金类别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水平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类别的基金,计提管理费的方式也可能不同。例如,有的管理人是每日计提管理费;而有的管理人会在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某一标准将停止计提管理费;对于一些特殊的基金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其不仅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还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3.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
即使是同一开放式基金品种,由于买卖金额不同、收费模式不同,也可能适用不同的费率水平。
4.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这是招募说明书中最为重要的信息。
7.招募说明书摘要。该部分出现在每6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主要包括基金投资基本要素、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和费用概览、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等内容。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包含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例如,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对象、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等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托管人改选账户开设、净值复核、清算交收等托管职责情况等进行核查。
2.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例如,管理人与托管人依法自行商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程序、管理人或托管人发现估值未能维护持有人权益时的处理、估值错误时的处理及责任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