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一节 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与交易
一、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文件(一般性掌握)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四、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发售价格一般为1元基金份额面值将0.01元发售费用的方式加以确定。发售方式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
五、封闭式基金的合同生效
募集期限结束后,基金发售规模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可以申请验资,办理备案手续,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六、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重点掌握,常以多项选择题目出现)
1、基金发售规模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 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 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账户的开立 (三)交易规则与股票相同。 (四)交易费用。
目前,我国基金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5%,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不收取印花税。
(五)基金指数
上证基金指数和深圳基金指数。
知识点:1、样本选取范围为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
2、采用派许指数计算公式,以基金份额总额为权数。
3、基数为1000.
(六)折(溢)价率
折(溢)价率=(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第二节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募集
(一)开放式基金募集的程序
也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申请募集文件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四)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
(五)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可以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有资格的机构代理发售。
(六)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1、 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
目前,我国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经认可的机构。
(二)认购步骤
1、 基金账户的开立 2、 资金账户的开立 3、 认购确认
(三)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率
1、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2、前端收费模式与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受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就支付申购费用的付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收费,在赎回基金时才支付认购费用的收费模式。后端收费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
3、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四)不同基金类型的认购费率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
目前,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为1%—1.5%,债券基金通常在1%以下,货币基金一般为0.
(五)最低认购金额与追加认购金额
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0元。
第三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一、 申购、赎回的概念
申购:投资者以现金购买基金份额;(在募集期限内成为认购)
赎回: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换回现金。
二、 申购、赎回场所 在代销网点进行。
三、 申购、赎回时间 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四、 申购、赎回原则
(一)股票、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五、收费模式与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
(一) 收费模式与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的确定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后端收费模式下申购份额的确定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二) 赎回金额的确定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实行后端收费的基金,其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收费金额-赎回费用
(三) 货币市场基金的手续费(一般性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