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债券
1.概述。
(1)定义。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权债务凭证。
(注意金融债券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其他特征与一般债券相同)
2.特征:
A.债券的特征是较高的安全性。由于金融机构在经济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特殊的地位,各国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运营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制定了严格金融法律法规和稽核制度。因此,一般金融机构的信用要高于非金融机构类公司。
B.营利性比较高。由于金融债券的流动性要低于银行存款(持有人不能在到期以前要求银行兑现,只能在市场上出售),因此,一般来说,金融债券的利息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否则,人们便会去存款,而不是去购买金融债券。
2.我国的金融债券。
自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次发行的金融债券是1982年由中国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外国金融债券。其后,又有多次发行。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在国内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此后,其他各家商业银行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又多次发行了人民币金融债券。
我国人民币金融债券的发行目的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支持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完成其建设项目,即“高来高去’’地以特种贷款形式为一部 分企业解决资金的急需,从而在国家于宏观上实行紧缩银根政策的同时,以经济办法调节资金供求,减少“一刀切”的现象的发生。
1993年,中国投资银行在我国境内首次发行外币金融债券。发行对象是城乡居民,期限1年,利率采用浮动利率制,高于同职国内美元存款利率1个百分点。当年共发行了55万美元。1994年,政策性金融债券开始在我国出现。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年共发行了?次金融债券,总金额为758亿元。其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又先后多次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发行人民币和外币金融债券。
在1994年以前,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规模较小。1994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首次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从此,三大政策性银行成为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占总量的80%以上,如2001年发行的2590亿金融债券中,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2100亿,占81%。就规模而言,金融债券是仅次于国债的债券品种。
上述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城乡个人,由投资者自愿认购。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比存款利率高l—2个百分点,因此很受投资者的欢迎。
3.日本的金融债券分剪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两种。
(1)剪息金融债券是为期五年或三年,以统一条件公开出售的方式发行,任何时候都可买到的中期债券。这种债券每年付息两次,面额以1万日元为单位,投资者每人在300万日元面额的限度内可享受小额储蓄免税待遇。
(2)贴现金融债券是一种为期一年,以折价方式发行的短期债券。这种债券也是每月发行,以公开出售方式发行,面额以1万日元为单位。但贴现金融债券的偿还收益从所得税法上讲不属于利息收益,而属于杂项收益,不能享受小额储蓄免税待遇,但仅课以16%的预提税便结束课税关系,因此很受个人投资者的欢迎。
(二)公司债券的定义和特征
1.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又称企业债券,是股份制公司或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它表示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债券的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这是与公司股票持有者的最大区别。公司债券的持有者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理时,对公司剩余资产也有优先于股东的要求权。公司债券的安全性虽不如政府债券,但由于公司在发行债券时一般都有严格的审查和财产抵押,因此公司债券的安全性也在某种程度上相对较大。
2.公司债券的特征。
风险性较大、收益率较高、优先性、可转换性。(注意公司债券的以下特点分别是相对于不同的金融工具而言的,如有的是相对于股票、有的是相对于政府债券,有的是相对于金融债券)
(1)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济利润,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就会使投资者面临利息甚至是本金损失的风险,因此在发行公司债券时,对发债公司要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或进行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收益率较高。投资于公司债券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其收益率也较高。正是这一原因吸引了许多的投资者。
(3)优先性。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股东,因而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是公司债权人比股东有优先的收益分配权,并且在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时,有比股东优先收回本金的权利。
(4)可转换性。对于部分公司债券来说,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如在可转换债券中,发行者给予持有者将债券兑换成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在可提前赎回的公司债券中,持有者给予发行者在到期日前以前偿还本金的选择权。当然,获得该种选择权的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三)公司债券类型
(提示:以下关于债券种类的内容均属于选择题和判断题中的重点出题点,请考生认真领会各自的特点,不要混淆;另外,如果一种债券赋予投资者额外的权利,则会支付较低的利率,从而降低发行人的筹资成本,也就是投资者为获得一种权利而支付的代价)
1.按记名与否划分,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不记名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是指载明持有者姓名,凭印鉴支取本息,转让时需向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又分为附有息票和未附息票两种。附息票公司债券由代付银行凭到期息票支付利息;未附息票公司债券由发行公司用记名支票按公司登记的债权人名单寄给债券持有人,后者凭支票到代付银行支取本息。记名公司债券的优点在于持券人可以凭印章领取本息,可以防止冒领现象,债券被窃或丢失时,可以挂失;其缺点是转让手续较麻烦。目前,美、英等国的公司债券大多采取记名形式。
(2)不记名公司债券是指不载明债权人姓名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通常附有息票,债权人可持息票向代付银行支取利息。这种债券在转让时,直接交付即可,无须在债券上背书,也无须办理过户手卖,因此转让手续较方便。日本的公司债券大多为无记名公司债
2.按担保类别划分,可分为抵押公司债券、担保公司债券、信用公司债券、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券、设备抵押信托公司债券等。
(1)抵押公司债券又称固定抵押公司债券,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券。若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权人有权处理抵押品以资抵偿。公司若以同一不动产为抵押品次发行抵押公司债券,这些公司债券按发行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公司债券和第二抵押公司债券等,前者对抵押品有第一置留权,后者则只有第二置留权,只能待前者清偿后,用抵押品的剩余款偿还债券的本息。
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券又称流动抵押公司债券,是指以公司持有的各种动产或有价证券作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作抵押品的证券必须交由受托人保管,但公司仍保留股票表决权及获取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