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金融衍生产品第三节可转换证券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一)可转换证券定义
  可转换证券就是指可以根据证券持有者的选择,以一定的比例或价格转换成普通股的证券。
  (二)可转换证券分类
  1.可转换证券主要分为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票两类:可转换债券,即可将信用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转换优先股票,即可将优先股票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从国内外的情况看,尤其是从我国近年来的经济实践看,可转换证券一般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
  2.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规定,债券持有者可选择有利时机请求发行公司按照发行时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若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直至偿还期满时收回本金和利息。对于上市流通的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扬时,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抛售债券来实现收益,并不一定要转换成股票。

  (四)可转换证券的特征
  1.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票。可转换证券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
  2.有事先规定的转换期限;
  3.可转换证券的形式和持有者的身份随着证券的转换而相应转换;
  4.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比一般债券频繁,并随本公司普通股票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五)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1.转换比例。
  转换比例是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可以换取多少股普通股股票。
 转换比例二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价格
  2.转换期限。
 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权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区域。从实际看,转换期限通常为可转换债券发行日之后的若干年起至债券到期日止。
  3.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即已确定的、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
  转换价格=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比例
 转换价格一般不作任何调整,但是发生诸如发售新股、配股、送股、派息、股份的拆细与合并,以及公司兼并、收购等特殊情况时,转换价格就要作相应调整。
  (六)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和市场价值
  1.可转换证券有两种价值:理论价值和转换价值。
  (1)理论价值。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是指当它作为不具有转换选择权的一种证券的价值。估计可转换证券的理论价值,必须首先估计与它具有同等资信和类似投资特点的不可转换证券的必要收益率,然后利用这个必要收益算出它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以参考本书有关债券估价部分。
  (2)转换价值。如果一种可转换证券可以立即转让,它可转换的普通股票的市场价值与转换比例的乘积便是转换价值,即
 转换价值:普通股票市场价值X转换比例
 式中:转换比例为债权持有人获得的每一份债券可转换的股票数。
  2.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及转换升水、转换贴水。
  (1)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与转换平价
 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必须保持在它的理论价值和转换价值之上。如果价格在理论价值之下,该证券价格低估,这是显然易见的;如果可转换证券价格在转换价值之下,购买该证券并立即转化为股票就有利可图,从而使该证券价格上涨直到转换价值之上。通过转换平价这个概念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转换平价是可转换证券持有人在转换期限内可以把债券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票的每股价格。除非发生特定情形如发售新股、配股、送股、派息、股份的折细与合并,以及公司兼并、收购等情况下,转换价格一般不作任何调整。转换比例实质上就是转换价格的另一种表示方式。
 转换平价二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转换比例
 转换平价可视为一个盈亏平衡点。一旦实际股票市场价格上升到转换平价水平,任何进一步的股票价格上升肯定会使可转换证券的价值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