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的功能划分,证券市场可以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
1.证券发行市场的定义。
证券发行市场是政府或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以筹集资金的市场,是以证券形式吸收闲散资金,使之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场所。证券发行市场又被称为一级市场。
2.证券发行市场构成。
(1)证券发行市场是由发行人、投资人和中介人等要素构成。
(2)证券发行人是指符合发行条件并且正在从事证券发行或者准备进行证券发行的政府组织、金融机构或者商业组织,是证券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是证券发行后果与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3)证券发行中的投资人是指根据发行人的招募要约,已经认购证券或者将要认购证券的个人或社团组织。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金融机构、基金组织、企业组织或其他机构投资人;它可以是未来享有股权的投资者,也可以是持股代理人,也可以是仅以承销为目的的中介人。
(4)中介人主要是指媒介证券发行人与投资人交易的证券承销人,实践中又称之为“金融中介人”、“投资中介人”、“证券承销商”等等。它通常是负担承销义务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
(5)证券承销人负有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尽职审查义务,并且对其承销证券的招募说明书之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有连带性责任。
(6)根据我国的证券法规和许多国家的证券法规则,在证券发行中,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也是法定的中介机构。此类中介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在于:A.它们根据委托关系,负有以专业技能协助完成证券发行的准备工作和股改工作之义务;
B.根据法定规则,它们负有以专业人员应有的注意,完成尽职审查的义务;
C.根据法定规则,它们负有公正客观地出具结论性意见,并以之作为招募说明书根据或附件之义务;
D.此类中介机构对于经其确认的法律文件和由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之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有持续的法律责任。
3.证券发行市场的基本功能。
证券发行市场有如下四个基本功能:
筹资功能。一级市场的筹资功能,表现在通过发行证券将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与二级市场相区别,一级市场的筹资是生产者向投资者直接筹资,将资金运用于生产;而二级市场则是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融通资金。
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在证券市场上,资金的需求者和供给者运用证券信用的方式,通过发行证券来筹资,以便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产权复合功能。一级股票市场为产权的分割、融合与重组创造了条件。与二级市场相区别,一级市场使产权分割的复合形式得以产生;二级市场则使产权复合不断重组,使得产权的复合得以持续。
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
(二)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是已经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按现行价格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由于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因此又称作二级市场。相比而言,证券流通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也更大。
1.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有形场所。由证券经纪商进场买卖。证券交易所是法人,它本身并不参与证券买卖,只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职能。
交易所应在指定的地点公开营业,经营业务应限于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擅自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一切交易必须在场内公开作价成交,并每天向顾客公布证券交易的行市、数量等信息。
(2)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A.证券交易所仅以有价证券作为交易对象;
B.证券交易所拥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严格的交易时间;
C.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D.证券交易所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
E.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F.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C.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简言之,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地进行证券交易的固定市场,同时具有经济学和法学上的双重性质。